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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93章 远胜十恶,贪腐源头

第2893章 远胜十恶,贪腐源头 (第1/2页)
  
  “除此之外,十恶、杀人、贪墨、劫掠重犯、偷税漏税,永不宽宥,世代遵行,不得擅改。”
  
  书生说完,所有人都懵了。
  
  是真正的懵了。
  
  十恶罪名从隋唐时期正式确立后,便成为历朝历代大赦令中永恒的例外,因为这些罪名直接威胁皇权、践踏封建伦理,被视为罪大恶极。
  
  贪官污吏,这是从唐太宗李世民开始,就在大赦令中特别强调’官吏枉法受财者不在赦例’,宋朝也规定官吏受赃者不赦。
  
  这项规定的背后逻辑是,贪腐败坏吏治、动摇国家根基,其危害甚至不亚于十恶重罪。
  
  所以,太祖开国后便定下了‘贪污六十两,剥皮实草’的酷刑,以此震慑百官。
  
  杀人,自古以来的民间逻辑就是杀人偿命,根源在于十赦,违背人道。
  
  劫掠重犯,若引发大规模动荡,则可能被定性为‘谋叛’或影响治安的重罪。
  
  这四条合并起来都和十恶有关系,而十恶不赦这是自唐开始就代代相传的,这点他们能理解。
  
  可这个偷税漏税也在其中是几个意思?
  
  而且还要重罚?
  
  “诸位,大明日报上也给出了三条理由,我给诸位念一念上面皇帝的原话!”
  
  书生将报纸摊开:“第一,朕登基之初国库空虚,无钱练兵、治河、赈灾,
  
  十年间能灭建奴、收蒙古、平定南洋、开设六大研究院、清丈土地分给流民、广设医馆粮仓,全靠毕自严整顿商税、田税、海关关税积累财力。
  
  商贾、豪强隐匿田亩、瞒报商货偷税,省下的一己之财,是本该用来养边军、抚恤阵亡将士家属的军饷;
  
  大户偷税少缴赋税,官府为补足缺口,极易转嫁赋税摊派到底层自耕农头上,加重百姓负担,直接破坏‘均垦分田、轻徭薄赋’的核心新政;
  
  若封禅大赦赦免偷税者,等于承认隐匿钱粮无罪,各地豪强、海商、工场主必然争相效仿,
  
  数年之内国库再度空虚,军备、农医研究院、赈灾储备全部难以为继,永固华夏便成空谈。
  
  第二,偷税本质是失信于天下,破坏律法公平,与封禅告天的初心完全相悖,
  
  底层百姓如实缴纳田赋、小贩如实交商税,一分不少,世家大族、海外巨商手握巨额财富,刻意瞒报偷税,是身份特权带来的不公。
  
  若大典宽宥偷税之人,老实本分的农、工、小商贩会心生怨怼:
  
  安分守己者负重,投机取巧者获宽纵,法度彻底失衡;
  
  此前郭允厚耗费数年走遍天下清丈耕地,严查隐田逃税,无数官吏奔走数年,得罪无数勋贵豪强,才厘清天下赋税。
  
  一旦大赦偷税,数年清丈之功尽数作废,之前被追缴赋税、受惩处的富户也会心生不服,吏治整顿成果一朝崩塌。
  
  第三,偷税关联勾结官吏、败坏朝堂吏治,是滋生贪腐的源头,
  
  偷税从不是单人所为,豪强瞒田需要贿赂地方官吏涂改地籍,海商逃海关税需要买通关卡官员,长久以往形成官商勾结的利益链条。
  
  偷税背后捆绑行贿、贪赃,袁可立多年整顿吏治,严查贪腐,已将贪吏定为永不赦免重罪。
  
  偷税是贪腐的共生之罪,赦免偷税,等同于间接纵容官吏收受贿赂、徇私枉法;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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